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各分院: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分院遵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教[2008]53号)》的文件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保障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现将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1.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第七学期启动,各分院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和质量监控小组,并结合各专业实际制订本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下同)。《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目的要求、进程安排、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学生的资格与任务、选题指导、论文撰写指导、答辩、成绩评定和质量监督保障办法等。请各分院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指导小组名单、质量监控小组名单和《实施细则》交教务部备案。

 

    2.本学期末预期获得学分数(已获得学分数+已选课学分数)加上毕业设计(论文)学分数达到145(建筑学专业为175)、专升本达到65及以上的毕业班学生,直接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已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分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其他学生要求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含申请提前毕业),需由本人填写《申请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分院审核、教务部批准后可参与本次论文环节。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培训工作。各分院根据《实施细则》,对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强调要求和职责,对学生强调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并组织论文系统使用、论文撰写、规范要求等内容的培训和讲解,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开展。

 

    4.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使用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简称论文系统,下同)进行全程信息化操作和管理。相关事宜如下:

    ①论文系统网址:http://10.61.250.205/bysj/

    ②指导教师初始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工号,学生初始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学号,登录后系统自动提示尽快修改新密码。

    ③各分院教学办负责论文系统不同用户功能角色的分配、师生信息维护及论文全过程时间节点的管控,确保各角色履行职能。

    ④登录系统后点击“系统帮助”可以根据自己需求查阅或下载不同身份的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使用指南(教学院长使用指南、专业负责人使用指南、教学秘书使用指南、指导教师使用指南、学生使用指南)。

    ⑤本学期初教务部将安排论文系统操作培训二次(指导教师可选择适宜时间参加),请各分院教学办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积极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分院须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教师不得独立承担指导任务。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科应控制在8人以内,文科应控制在10人以内。学校鼓励分院聘请高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领域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兼职指导教师,分院应为兼职指导教师配备专职教师负责联系工作。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6.各分院应认真做好审题工作,确保选题质量。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实践进行,并做到一人一题,三年内题目不发生重复。论文系统在选题环节提供了“盲选”和“指定学生”两种方式,教师与学生之间可双向选择。

 

    7.选题环节后做好任务书下达、开题审核及开题答辩等工作。指导教师应在系统中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及时下达给学生,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开题环节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参加开题答辩。开题答辩在第七学期末或者第八学期开学初进行。各分院在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并将《开题报告成绩登记表》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汇总表》报教务部备案。

 

    8.指导教师、二次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和量、学生的工作态度等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阅。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需于答辩前进行重复率检测,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不得早于第八学期12周(2020年5月11日前)并于2020年6月5日前结束全部工作。学院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见附件),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9.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与质量,每周保证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做好答疑、指导和记录。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检查,并按时填写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可通过论文系统内“周记录”模块进行记录,或者至教务部领取纸质册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手写记录,各分院统一方式。指导记录在论文环节结束后,纸质版方式交分院存档备查。对在校外开展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各分院应加强管理,建立校外实习审批制度和定期联络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和教师指导工作。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联系学生一次,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以通讯的方式指导学生并定期让学生回校面授。

 

    10.存档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的要求,各分院应及时汇总学生的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和辅助材料,要求以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存档,并按照学院的相关要求上报。辅助材料、论文和开题环节资料模板可至论文系统首页下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由教务部统一印制下发。相关表格见附件。

 

    教务部联系人:杜晨,电话:88018483,邮箱:duc@zucc.edu.cn

 

附件: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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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