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指导教师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校《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浙大城院教〔2021〕54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选条件
1.自主完成,格式规范,行文流畅,条理清晰,符合学术诚信标准,通过答辩且成绩评定为优秀;
2.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在校期间思想品德优良,无违纪记录;
3.学院推荐参加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立论正确、论证充分,有独特见解和创新性;有一定科研、学术价值或社会实用价值;有个人独创或发明内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突出。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人数的3%,学校择优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原则上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研究论文,或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CPCI-S和CPCI-SSH等收录的,可被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制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实施细则”, 确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名单及上报相关材料。推荐结果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审议通过;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和查重检测,并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统一会评;
3.会评结果在校网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发文表彰,并颁发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编入《浙大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六、材料申报
各学院于6月16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各学院申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严格参照学校有关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版式要求提供文本,内容包括: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部分重要文献)、导师导语(200字左右)。如申报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详细要求见附件一。上交前核对格式修改是否正确,文章以“学院名+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命名,提交电子版。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二),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三),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杜晨
电话:88018483
邮箱:duc@zucc.edu.cn
附件: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