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与总结阶段,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审阅、答辩资格审核、答辩与成绩评定、总结评优等各环节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
1. 学生按各二级学院具体要求提交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和辅助材料,以及实物作品(工科、设计类专业)等,并提交答辩申请。
2. 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内容并评语评分,对学生提交的答辩申请签署意见。若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要求,应指导学生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若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修改或者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指导教师应取消其答辩资格。
3. 学校将组织各二级学院对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具体操作见“关于对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
4.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查申请人的答辩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可以进入答辩和成绩评定环节。
二、按时完成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1. 各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的人数为3至5人, 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答辩小组的人员组成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
2. 答辩小组应对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和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进行评阅,验收实物作品(工科、设计类专业)。
3. 答辩时,先由学生介绍其研究的内容、方法、过程、创新点和最终成果,答辩小组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进行提问,并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记录。每个学生的成果介绍和答辩小组的提问时间分别为10至15分钟。
4.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及时在系统中填写评语和评定成绩。
5. 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应以学生独立完成任务的质量、学术研究水平与综合应用能力、创新点以及答辩情况等为依据,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和相应权数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
6. 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时,建议优秀(90—100分)比例在10%左右,良好(80—89分)在4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
7. 对具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且首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总评成绩统一评定为不及格,各二级学院可组织一次补答辩,并按“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课程补考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记载成绩。补答辩成绩及格,总评成绩记为60分,补答辩成绩不及格,按实际答辩成绩记总评成绩(补答辩成绩录入后,所有成绩一起提交)。
8.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单独组织答辩及评定成绩。
9. 教务部和督导组将对各二级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0. 对已返校学生组织线下答辩,按防控要求保持人与人之间足够的安全距离,做好防疫措施;对未返校学生组织线上答辩,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11.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可分二批进行:
第一批答辩在2020年6月4日前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如下资料的上报工作(要求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交教务部,联系人:杜晨,邮箱duc@zucc.edu.cn),并录入成绩:
(1)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1),首场答辩前一周;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附件2),6月12日前;
(3)毕业设计(论文)数据汇总表 (附件3),6月12日前。
第二批答辩在7月26日前结束,并上报相关资料,录入成绩。
三、做好总结与评优工作
1.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师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和研讨,每个专业须提交一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并对照人才培养目标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
2. 各二级学院整理汇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资料(含规章制度和过程管理材料)。规章制度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名单和质量监控小组名单,以及实施细则和附件等材料,过程管理材料包括选题、开题答辩、中期检查、答辩与成绩评定、总结评优等环节中所形成的通知、检查、会议记录、总结等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在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完成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存档工作: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附件4);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资料汇编由二级学院教学办留存;
(3)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刻光盘1份报送教务部存档。
附件:
1. 答辩日程安排表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
3. 毕业设计(论文)数据汇总表
4.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教务部
2020年5月9日